认定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条件有什么
时间:2024-04-25 11:02:12 11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或财产;

(3)导致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具备上述三个特征之一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涉外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一条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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