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
一、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依据这个原则,结婚的实质要件依据婚姻缔结地法来判断,如果婚姻实质要件符合婚姻缔结地法而有效,则该婚姻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有效。主张这一原则的理由在于婚姻也是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应该适用婚姻缔结地法。而且这个冲突原则也比较简单易行,一些国家也认为婚姻涉及公共秩序,不符合婚姻缔结地法不承认其效力。这个原则目前在世界上得到了普遍的采用,包括美国许多州、拉美一些国家、阿根廷、巴西、中国等。但是,单纯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原则容易导致法律规避行为、“迁徙婚姻”或“跛脚婚姻”的现象。二、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按照这个原则,结婚的实质要件依据当事人属人法判断,其理由是婚姻是一种身份关系,应该以当事人属人法来解决身份与能力问题。目前,法国、意大利、比利时、波兰等多数欧洲大陆国家以及日本、泰国等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而英国、丹麦、挪威和英联邦国家以当事人住所地法为属人法。这个原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当事人规避法律和“迁徙婚姻”的现象,但是当事人属人法可能与婚姻缔结地的公共秩序相冲突而影响婚姻的效力。此外,当夫妻双方的属人法不一致的时候,目前国际上一般是适用当事人各自的属人法...查看原文
2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
一、我国涉外一般侵权的法律适用1、侵权行为地法原则、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原则和双重可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2、法院地法原则《海商法》第273条第2款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第275条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此外,《民营航空法》第189条第2款也有所规定。3、船旗国法原则《海商法》第273条第三款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的国籍相同说明碰撞事件与他们的国籍国法有密切联系,在这种情况下。适用船旗国的法律很合适。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二、我国涉外一般侵权的发展我国涉外侵权中可以考虑采用有限意思自治原则,现在很多国家已经成功引入到侵权行为领域中。个人认为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1)双方当时人均是外国人,并且侵权行为发生在国外。如果当事人选择协议选择...查看原文
3涉外管辖基层还是中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涉外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中级人民法院则管辖重大涉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对于中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而对于中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则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因此,涉外案件并不都是由中院管辖,具体管辖范围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查看原文
4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为我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中国法。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查看原文
5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1.首先要看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是不是中国的法律,没有选择就不能适用。2.当事人选择法律时,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选择的范围只能是实体法。而且,不能违反当事人所在国的基本原则和该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如我国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当事人没有选择时,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被称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如合同的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标的物所在地法、当事人的所在地法、法院地法和仲裁地法等。法院在依此判断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4.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和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国际惯例。...查看原文
6涉外合同法律如何适用
1、当事人选择法律时需要“明示”。 在涉外合同中,如果遇到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争议。 按照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选择,也就是在缔约时或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者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 2、未选择者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如果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按照这一司法解释,法院应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17类合同的适用法律。如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3、违反我国公共利益者适用我国法律。 司法解释中规定“适用外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外国法律不予适用,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同时,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原文
7涉外票据法律适用
一、概述(一)票据及涉外票据十二世纪地中海贸易的繁荣及封建城邦之间货币的差异,在意大利催生了近代意义的票据-兑换证书。在许多国家并没有“票据”这样一个上位的概念,其含义需依各国国内法的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德国和日本法中票据只包括汇票和本票,不包括支票;英国和美国甚至无“票据”这一概念,仅对汇票、本票和支票统一立法或单独立法;但一般都认为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三种形式。我国则一直沿用票据的概念,认为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票据是有价证券中的设权证券,具有要式性、无因性、文义性等特征。广义上讲,因票据的发行、使用而产生的票据当事人及票据关系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都属于票据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按其性质理论上可以分为票据关系、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和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三种类型。那么如何界定涉外票据法律关系呢?一般认为凡票据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产生该票据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或事实涉外均成立涉外票据法律关系。但我国《票据法》第95条规定,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票据。《票据法》的规定只采纳了法律行为涉外这一认定标准而忽视了其他涉外因素的认定,与...查看原文
8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为我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中国法。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遗产继承的顺序?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有先后顺序,即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遗产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当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时,第二顺位遗产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财产。二、独生子无法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吗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主要是因为新法规有明确要求,法定继承是按照亲属关系,而实行的顺位继承制度。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如果提前写了遗嘱,就能够有权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遗嘱继承能够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会开始法定继承。...查看原文
9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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