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涉外票据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我国票据纠纷的解决途径规定有哪些

2022-03-14
(一)适用国际条约原则。国际条约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为了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而达成的协议。按照国际法的准则,国际条约的效力大于缔约国或参加国的国内法的效力。在审理涉外票据纠纷时,当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法律规定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是指我国通过正式书面声明加以修改或者作出特定解释或者加以排除的条约中的某些条款。这一原则在我国票据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中已有明确的规定。而根据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对于我国未缔结的或未参加的国际条约,则无当然适用之义务;对于虽已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但我国已声明保留的条款,也无当然适用之义务。1930年签订的《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公约》和1931年签订的《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及相关公约,虽为主要国际条约,但我国未加入,故我国无当然适用之义务。(二)适用国内立法原则。涉外票据必然是与我国有关的票据,即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亦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在我国票据法与我国缔结的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无抵触,或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无相应的规定时,均应适用我国票据法。当然适用国内立法原则,并未必适用国内立法的实体规范。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