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当事人可以继续主张合同权利,到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一房二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一房多卖的后果是什么样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为:受到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除此以外,对于无法获得房屋产权的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向一房二卖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一房二卖纠纷有效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售房者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购房者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售房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一房两卖怎么赔偿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房两卖的两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在这两个合同中,实现了一个,当然导致另一个合同无法履行。此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与房屋的出卖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其利息,有损失的还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另外,受损害一方的合同当事人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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