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赔偿款可以支付现金吗
时间:2023-04-06 10:43:07 4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用现金方式支付赔偿款。

只要符合公司财务制度即可,法律并没有规定支付赔偿或补偿金使用方式,只要支付是以现金的方式(包括纸质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或者其他)就可以。

一、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原则上,公司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有公司在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而在公司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从程度上来说,公司只有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且违法程度达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度时,才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而公司虽有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最终没有达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度,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经济赔偿金的标准

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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