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是否可以以其他方式出资
股东可以用以下方式出资:
1.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以股权出资的,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并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3.以股权以外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二、股东出资期限要求是多久的
法律对股东出资期限并未做出明确规定,股东出资时间的期限应当由股东协商决定,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具体的期限应当由所有股东约定。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三、没有出资股东是否还享有股东权
没有出资股东享有股东的选举权、优先购买权、表决权等。但是没有分红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实缴比例分红,而不是认缴比例。这样可以促使股东尽早缴足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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