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出资方式能否变更
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变更。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二、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吗
股东不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有限公司股东向公司缴纳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转变为公司法人的财产已经不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不能要求有限公司返还出资。
有限公司股东如想退出有限公司拿回自己的出资,在法律上只有依法转让股东在有限公司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股东出资方式可以变更。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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