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由我国国务院中的教育部以及公安部联合签署的。其中规定了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应急办主要负责干什么?
政府应急办是为了处理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的政府部门。政府应急办的应急指挥处(与值班室合署办公)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市政府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的值守应急工作;协助市应急委领导同志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协调、指导市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资金、物资和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应急管理相关会议、活动。政府应急办的最高机构是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隶属于国务院办公厅,承担国务院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国务院总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应急办的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
(一)涉及防汛抗旱、减灾救济、抗震救灾,以及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及病虫害、沙尘暴及重大生态灾害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业务,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等业务。
(二)涉及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处置和预防等业务。
(三)涉及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处置,重大动物疫情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及相关防范等业务。
(四)涉及社会治安、反恐怖、群体性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防范业务,涉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等业务。
二、三方协议写错了可以划掉吗
三方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是非常强的,是不得随意涂改和任意删除其中内容的。填写时必须认真,确保正确。如果必须更正,需要把错误的划去,写上正确的内容,并由所在院系盖章确认。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由国家教育部或者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的表格,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哪些义务
我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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