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合同到期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但如果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如果是不续约合同的话,那么就必须要依法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在劳动者知道的情况之下才能合法的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没有通知,就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单位无须提前通知不续签,但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劳动合同如何才有效
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盖合同章怎么盖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一般在劳动合同结尾落款处盖章,或盖骑缝章。劳动者盖私章应当经过公安机关公式,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签订盖章变更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签订或者变更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对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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