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篇内容主要讲述了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首先,需要对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同时不能使用永久性用地办理征收手续。其次,如果临时用地无法避让确需占用基本农田,需要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监督管理。对于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也应少占,并由有关市、县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并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复垦。最后,基本农田多数是集体土地。
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需要注意对农民的合理补偿,且不能使用永久性用地办理征收手续。临时用地无法避让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要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监督管理,由有关市、县统一报省厅批准,并报部备案。按照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和要求,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占用基本农田,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也应少占,由有关市、县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并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复垦。基本农田多数是集体土地。
农 村 临 时 用 地 能 否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侵占、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因此,农村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是不合法的。
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是不合法的,需要注意对农民的合理补偿,且不能使用永久性用地办理征收手续。临时用地无法避让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要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监督管理,由有关市、县统一报省厅批准,并报部备案。同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侵占、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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