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居居医保报销比例
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因人群不同、就诊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也不相同。
其中:
1、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2、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社区医院报销比例如下:
1、城镇非从业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社区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
社区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保,也就是针对城镇户口中没有办法参加职工医保(普通医保)的人群,交的费用很少,但是报销比例和总报销额度也没有职工医保高,并且就医的时候在医院的选择上必须从社区医院开始,符合转院规定了才可以上大医院,直接上大医院的话,可以不给报销的。
下列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
1、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2、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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