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赠与的房屋的法律规定有: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屋;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
一、哪些情形下的房屋不能用于出租?
有下列情形的房屋不能用于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9、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不合法房屋租赁合同
就租赁不合法的房屋而签订的租赁合同一般是没有效的。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该房屋具有违法性,所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但如果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虽然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但在法院的一审开庭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法院仍然会认定合同有效。
三、租赁违建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违法建筑包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房屋和虽经批准但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等。当租赁标的物确属违法建筑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等消除合同无效事由出现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出租人能够在办理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批准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批准手续为由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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