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有效期是多久的?
时间:2023-08-05 18:55:13 34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聘用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申请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雇佣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于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职业需求。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最长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申请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期限的合同。【辟谣】签聘用合同不交社保?真相:无法分析:单位必须为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三千元的罚款。【提醒】聘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1、聘用合同期限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3、岗位纪律4、岗位工作条件5、工资待遇6、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会计主管聘用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会计主管聘用合同的有效期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之后决定的,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效期。

(一)固定期限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合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

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它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其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即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必要,聘用单位可与受聘者续订。

(二)完成期限

这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项目、课题或工程等的时间作为聘用合同起始和终止条件,该项工作开始之日即是合同生效之日,该项工作结束之日即是合同终止之日。这种合同实际上是有期限的聘用合同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完成一定工作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工作范围明确、工作量具体的某些事业单位正常运作外的工作任务,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完成工作的复杂程度,技术含量高低以及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

(三)特殊照顾

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

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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