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未按照规定的退职期限提前离开岗位或未经企业同意擅自离岗,无疑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从而可能被认定为自动离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雇主申请离职的权利,而对于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员工而言,则只需要提前3天进行告知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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