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参保人自主选本市定点医院住院,直接持社保卡结算费用。
2、在泉州市定点医院住院,时间超过3天或医疗费用已超过4000元的,未使用社保卡办理住院手续患者申请补刷卡结算应提供以下材料,经核实后由所属的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开具《同意补刷卡结算通知单:
(1)、疾病诊断证明书;
(2)、学校、单位或社区的证明材料(须说明未及时刷卡的原因)。
(3)、刷卡前已发生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
3、未刷卡进行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或社区的证明材料(须说明未及时刷卡的原因);
(2)、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4)、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分类汇总清单(加盖收费专用章);
(5)、长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6)、短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7)、出院小结(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8)、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参保人员住院核对表;
(9)、如参保人在住院期间有放疗费用,需提供放疗记录单;
(10)、如参保人在住院期间有使用中草药,且费用清单和长短期医嘱上未体现中草药名称,请附上处方单并盖有医院专用章
(11)、代办报销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2)、参保患者的社会保障卡(须到工商银行激活银行账户)或参保患者本人的工商银行卡或工商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并写上开户行名称。
全文5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