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费用报销:
申请门诊特殊病种和诊疗项目的参保人(其中危重病抢救须在事后三日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1、《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审批表(医院医保科领取)一式两份(须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书写病史并签字,医院医保科或医务科盖章);
2、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3、该疾病的临床辅助检查及化验报告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材料;
4、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1张;
5、本人社保卡。
注意:续办门诊特殊病种携带《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重诊疗证和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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