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财政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3-06-08 09:55:43 37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发文单位:财政部

文号:财金便函[2005]32号

发布日期:2005-2-3

执行日期:2005-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有关转贷银行,各有关采购公司:

据转贷银行反映,由于部分国别允许利用政府贷款支付出口信贷保险费等银行费用,造成项目商务合同金额与省级财政部门为二类项目出具的还款保证书中的担保金额不一致。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项目商务合同金额超过财政担保金额,项目单位和采购公司在正式签约前应先征得省级财政部门同意。省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按项目最终贷款金额向转贷银行重新出具还款保证书,或在向转贷银行出具贷款条件确认函中明确财政担保金额以项目最终贷款金额为准。如省级财政部门不同意,项目单位和采购公司应调整商务合同金额或自筹资金支付出口信贷保险费等银行费用。

财政部

二00五年二月三日

全文3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险费 最新知识
针对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财政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财政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