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离婚诉讼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经法院批准。这个期限叫举证期限。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举证期限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规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诉讼离婚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6、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7、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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