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在失业后应当尽快办理失业登记才能早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什么时候起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不是从失业的当天就开始算起的,而是从进行失业登记的时间开始算,也就是说,从失业之日到失业登记之日的时间内,失业者既得不到原单位发放的工资,也得不到失业保险金。失业者失业后必须尽快进行失业保险登记,以便早日获得失业保险金,避免因中断工资收入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生活不便。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保险金审核需要多久
失业保险金的审核时间一般需要5天。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的人社局,失业保险金是指社保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未就业时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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