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后的责任承担:除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一、公司分立时的债务承担原则是什么
公司分立时的债务承担原则如下:
1、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债权人在分立前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其他偿还方式;
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转让转让时应如何处理债权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因拆分、合并等进行资产转让的,由合并后或拆分后的企业继承债权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分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分立。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于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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