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钱先用于偿还债务,不足偿还债务的,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债权人有权继续追偿剩余未偿还部分,如有剩余,则退还给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在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成功后,房子要等买受人过完户后才能动拍卖款,如还有其他案件参与分配,那么就需要再做出分配方案,可随时联系执行庭具体办案人咨询。
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全文6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