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未经备案,只要具备合同生效要件,即有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4、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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