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
2、男女自愿结婚;
3、男方22岁,女方20岁;
4、没有配偶;
5、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
结婚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本人在登记现场签署的《结婚登记申请声明》;
4、3张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不能提交户口簿的,可以提交公安部门或者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登记结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登记结婚所需的材料有:
1、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
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符合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建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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