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二手房是否必须办不动产权证
民法典规定,二手房进行交易时,没有规定一定要办理产权证,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二手房买卖交接时买方要做什么
事实上,二手房买卖交接时买方可能要做以下几件事:
1、签房屋交接书
二手房买卖交接时,可能要签房屋交接书,但是,实践中双方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2、办理房屋过户
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取得房屋所有权。
3、验收房屋
领取钥匙,验收房屋。如果验收时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就要及时提出来,并要求保修,或者主张违约赔偿等。
4、交纳费用
交纳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具体根据物业合同确定。
5、结清账单,办理过户
结清水电、维修基金,行二手房买卖时,因为原屋主的使用,所以一定要注意结清这部分的账单。
进行煤气、电视过户等,为方便搬进新买的二手房后,日常生活不受正常影响,那么便要及时办理日常所需资源的过户。
6、其他
比如车位、租约等,都要一一进行交接,避免影响今后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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