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名男子疑因业绩不达标裸奔,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怎么处罚
昨日长沙5名男子疑因#业绩不达标集体上街裸奔#引关注。9月1日上午9点16分。
经查,陈某(23岁)、袁某(27岁)、戴某某(22岁)、闫某某(20岁)、刘某某(18岁)均为长沙某商贸有限公司员工。发起人陈某供述,陈某等人与另一小组比业绩,输了的裸奔,陈某等人自认业绩不如人便按约裸奔。
二、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怎么处罚
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情况也是属于猥亵的行为
一般情形:
1、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猥亵他人的;
2、猥亵异性的;用生殖器猥亵他人的;
3、猥亵他人面部、胸部、臀部、阴部等敏感部位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较重情形:1、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的;2、猥亵孕妇的;3、猥亵他人造成他人不敢正常上下学或上下班的;
4、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造成围观的;
5、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猥亵他人造成公共交通工具不能正常行驶的;
6、多次猥亵他人,或者一次猥亵多人的;
7、采取强制手段实施猥亵行为的;
8、有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三、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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