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不可刑事自诉。寻衅滋事构成犯罪的,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什么是刑事自诉状
刑事自诉状是受到犯罪行为侵犯的人或者受到犯罪行为侵犯的人委托律师起草的起诉状,自己向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是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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