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的言行是否涉及侵犯小三的名誉权?
时间:2023-07-10 11:41:45 4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如果原配的辱骂行为符合下列条件则构成对小三名誉权的侵犯:

1.原配辱骂小三并为第三人知悉。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4、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即由于侵权人的违法行为而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

小三可以告原配吗

一般来说,婚姻第三人无权起诉原配偶离婚或赔偿。在特殊情况下,如侮辱、诽谤、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侵犯婚姻第三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婚姻第三人可以对原伴侣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提起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不同情节分别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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