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最高法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审判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检察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查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对各级人民检察院具有普遍约束力。
司法解释分为两种:两高司法解释。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中需要进一步具体明确的问题所做的叫做立法解释。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
(三)国务院及主管部门所做的叫做行政解释。
(四)我国的法定解释仅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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