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子女满18岁还能让父母抚养吗
现实生活中,一些父母对子女抚养存在知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只要孩子年满18周岁,自己就不用再履行抚养义务了,有的则认为只要孩子还在读书,就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那么父母到底需不需要向已成年的子女支付抚养费呢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所述抚养费请求权的主体,除了有未成年子女外,还有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本案中,虽然小花已经成年,但其仍就读高中,没有经济收入,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对于小花这种已经成年但仍然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父母仍应履行相应的抚养责任,直至子女完成高中学业时止。
从司法解释中可得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仅指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而不包括高中以上的学历教育。在成年子女入读大学后,立法者认为成年的子女大学期间应该学会自食其力,勤工俭学,靠自己的能力完成大学学业,而不是一味依赖父母。对于父母来说,他们的抚养义务不再是法定义务,而仅是道德上的义务。本案中,小花在考入大学后,可以通过打工、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完成自己的学业,而无法再要求小明继续支付抚养费。现实生活中,虽然大多数的成年大学生都还未能靠自己的劳动去独自完成学业,但立法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进行限制,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鼓励、促使孩子们能够尽快学会自立自足。
二、儿子年满18周岁可否变更抚养权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无需法定和约定变更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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