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权法律中有什么条件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与程序分为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协议变更是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如果是诉讼变更的,直接抚养方不适宜继续抚养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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