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争夺抚养权可从以下五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期生活,关注子女生活和教育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证明;
4、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不良习惯,或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5、男方工作能力和经济收入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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