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获悉,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将于7月11日开始,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在合肥的申请人均可选择在合肥市司法局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据悉,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选择在合肥市司法局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要在7月20日至25日,前往合肥市司法局申领。申领时,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与本人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的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等材料。待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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