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海淀法院受理张先生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附带行政赔偿诉讼案。据悉,此案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法院受理的首例不服该法处理引发的行政诉讼案。
张先生称,2006年3月15日晚,他与妻子到姐姐家闲玩时,遇姐姐家楼上邻居扰民。张先生等人前去说服制止,后双方发生争吵。当时,他只想制止楼上邻居扰民,规劝其今后多加注意,避免邻里纠纷,并不愿事态扩大,更没有动手打人。但是事后第二天,张先生与妻子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反而被以打伤他人为由罚款人民币500元。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