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认罪认罚签了到法院开完庭可以改。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开庭的时候,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果嫌疑人是被逼认罪认罚的,可以更改或者撤销认罪认罚决定书。
一、加速裁决是不是立马判缓刑?
不是,只能说刑事速裁程序审判有缓刑希望,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获得了当事人的谅解的,检察院可以提出缓刑建议。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二、调整量刑建议的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三、刑诉法关于补充起诉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补充起诉的规定如下: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可以补充起诉。根据情况,可以不撤回起诉书,进行制作补充起诉书,提交给法院;也可以先撤回原起诉书,在补充侦査后,重新制作起诉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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