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涉及交警扣车时间的法律规定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行政强制法》。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交警扣车的时间不应该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也不超过60天。交警扣车时间,最长是125天。
但在实践中,对交警扣车时间的规定,优先适用公安部制定的细则,交警扣车原因不同,扣车的时间就不同。
1、车主存在违法行为被交警扣车的时间。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车主因无证驾驶、未买交强险、车辆涉盗抢等违法行为,被交警扣车的,在车主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交警应该及时放车。
交警核实的时间,也就是交警扣车的时间,从车主接受处理、补办手续或提供证明之日起,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10天,最长不超过15天。
2、车主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车的时间。
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车主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
倘若需要车辆进行检测、鉴定,交警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内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同时与鉴定机构约定的鉴定时间不得超过20天。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应该5天内通知车主领车。
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警收到鉴定结果后,要在2天内将鉴定结果复印件送给车主或受害人。车主或受害人不服鉴定结论的,可以在收到复印件3天内要求重新鉴定一次,而交警部门收到重新鉴定申请后在2天内再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也就是说,当车辆需要鉴定时,当事人不服鉴定结论,要求重新鉴定的,交警的扣车时间起码增多了2+3+2+20+5=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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