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表示: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涂料公司是否非法终止T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涂料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且涂承认已阅读并知晓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即已履行了公示程序,因此,涂料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处理本案的依据
根据规章制度中的休假规定,T实际上要求休假5天,这也是部门负责人签署并同意的。因此,5天的假期,其中前3天符合规章制度的规定。T实际上有2天没有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因此他没有遵守涂料公司的规章制度,连续3天被解雇。其次,丈夫照顾妻子的分娩并请5天假是合理的。油漆公司执行“紧急情况下,没有时间提前请假的,必须在请假当天12:00前通知部门领导并获得批准”的规定,T请假时已获得部门领导的批准,并在休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休假手续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涂料公司做出的终止T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也没有涂料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这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据此,一审法院裁定,涂料公司应向T支付7.8万元的赔偿金,其中包括此前经仲裁委员会确认的2000多元,判决后总共应支付8万多元,涂料公司拒绝上诉,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具体案件:
广州一家涂料公司的一名技术人员接到妻子打来的电话,说她将要生第二个孩子,并请求允许她回惠州家陪伴出生。他被告知假期太长,提前两天返回工作岗位。因此,他因违反休假制度而被公司解雇。最后,法院认定涂料公司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并决定向技术人员支付8万元以上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非法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
1.劳动法第9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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