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暂时不能补《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人应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补办。只有当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才可以凭公证机关公证过的相关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怎么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流程如下:
1、携带所需资料,开车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车辆通过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
2、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3、然后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装订手续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4、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然后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补领、换领,车管所将申请材料与驾驶证挡案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就可以补发了。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证》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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