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户拖欠房租还不搬走怎么办
时间:2023-03-10 01:30:08 1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租客拖欠租金的行为,是严重违约行为,损害了房东的利益,房东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甚至解除租赁合同。

在租客再逾期未交时,房东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如果租客多次拖欠租金,需要经过重重催缴后才交租金的,房东也可以收集证据资料,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租赁合同,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

当租赁合同被依法解除后,租客应该在合理时间内搬走,让房东收回房屋。若租客依然拒绝不搬走的,属于严重侵权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房东的合法利益,房东应积极维权,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伪造租赁合同什么后果

伪造租赁合同是不合法的,租赁合同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才能够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

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此时新房东所遭受的损失,应区别具体情况,向原房东请求返还或赔偿。

同样的,新房东也不能向租客要求重新支付押金。租客因为已经向当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原房东交付了若干押金,就不再负有支付押金的义务,继受出租人地位的新房东自然也不能再向租客主张押金交付。

也就是说,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新房东负有向租客返还押金的义务,至于原房东是否向新房东交付了押金,属于其他法律关系的范畴,对新房东向房客返还押金义务并不产生影响。

二、房屋租赁合同期内能否涨租金

房屋出租新规租赁合同期内与租客协商一致可以涨租金。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租客同意,房东无权单方面涨租金,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可以要求涨租金,租客可以选择接受或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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