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佛冈分厅网站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结果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申请审核决定书》。通过审核的公示7天无异议后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申请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管理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5.收回变更前证件。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申请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管理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结果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申请审核决定书》。通过审核的公示7天无异议后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申请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5.收回变更前证件。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申请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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