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需为退休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但需依法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发生事故伤害后,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员工退休后,企业无需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当用人单位雇佣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时,双方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在发生事故伤害后,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员工退休后,企业如何缴纳工伤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员工退休后,企业仍然需要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企业不能以员工退休为由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够得到合理的医疗和赔偿。
企业不能以员工退休为由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员工在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能够得到合理的医疗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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