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在外地丢失补办的程序是:
1、先办理居住地的暂住证;
2、在网上查询,所属辖区身份证办证厅电话,咨询办理身份证的条件等相关事项;
3、到当地所属辖区公安区办证厅,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的材料,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采集指纹信息。
4、交费并等待发放身份证。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会发放居民身份证。
如何补办身份证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补办身份证需要去原户籍所在地以及你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报失。是否登报声明,没有强制的要求,按个人情况而定。登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如果有人用你的身份证做坏事你有证据免责。
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居民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做下列几件事:
1、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我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2、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村委会开的证明。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
3、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一般是3个月,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再邮寄回来,碰到检查等事可以拿出来作为证明;
4、拿到新的身份证后,退回临时身份证。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即使是未成年人的,其实也是可以办理身份证的,但此时的身份证属于少儿身份证,与我们的成人身份征还是存在很大差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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