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工伤保险办理程序如下:
办理工伤保险需提交材料:
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个人申请;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
原始发票;
门诊处方及病历本;医院费用总清单;
工伤职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属于交通事故的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节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
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流程:
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规定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是认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的首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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