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的主要区别:
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兼并收购购是一个整体行为,要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而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就是后者的税要略高于前者。股权收购是个程序说法,收购的形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办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税收方面也是基本相同的,股权收购要注意对被收购方的债务及其他股东履行优先权做事先准备。
一、部分要约收购与全面要约收购的比较
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部分要约是指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少于100%的股份而获得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全面要约是指收购人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行为。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
1,从收购目的看,部分要约的收购人从要约收购开始即意欲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全面要约的收购人从要约收购开始即意欲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一般来说,部分要约是以继续保持目标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全面要约是以目标公司退市为目的的。全面要约为的是兼并目标公司,是兼并式收购。部分要约为的是取得目标公司的相对控制权,是控股式收购。
2,从收购结果看,全面要约的结果:一是收购了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二是在目标公司股东不同意出售持有的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东不同意出售股份的情况下,收购人只是收购了部分股份。这一结果同部分要约的结果没有区别,区别在于出发点不同。进一步说,全面要约若实际收购的股权比例过低,使之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也可保持目标公司的上市地位。所以,目标公司退市并不是全面要约的必然结果。部分要约若将收购股权比例定得过高,使之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可导致目标公司退市。但在部分要约的情况下,收购人有决定股权收购比例的权力,可将股权收购比例限定在保持目标公司上市地位的范围内。
3、从收购成本看,部分要约事先锁定欲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可降低收购成本。而采取全面要约,无论是收购了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或低于100%的股权,收购的股权比例都会很高,收购成本就高。
二、公司股权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股权收购的方式如下:
1、强制收购,即收购人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后,迫于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
2、故意收购,指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开始前未通知目标公司,使其在收到收购要约时陷入被动状态,给予目标公司股东巨大心理压力的收购方式;
3、善意收购,即收购方在发出收购要约前与目标公司沟通,使其在心理准备充分后发出收购要约;
4、招标购买,指收购人不直接向目标公司董事会发出收购要约,而是直接以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报价向目标公司股东招标。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另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