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假如仅因开发商的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烂尾,我们宜给予开发商足够的缓冲期以筹措足够资金,进而完成整体工程建设,使烂尾楼得以焕发生机。
其次,如若开发商不幸破产且楼盘陷入烂尾境地,购房者应避免将房屋退还至开发商手中。究其原因,退房之后,购买方只能得到收据或欠条等单方面证明,从而无法继续维持与开发商间的买卖关系,转而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此种情况下,在法院对开发商进行破产清算时,债权债务关系的优先级将低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然而,即便开发商破产,购买方仍有权利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房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房产证事宜。具体而言:
1.拍卖:若开发商无力偿还债务并宣告破产,其名下房产面临烂尾风险,此时法院有权对开发商的财务资产进行拍卖。
依据破产法中关于偿债顺序的规定,购房者相较于其他债权人更易获得部分房产企业的补偿款项。
2.赔偿:当遭遇房地产项目烂尾状况时,全体业主需团结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合法赔偿。若业主未能达成共识,法院亦难以介入处理,烂尾楼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甚至可能导致赔偿权益受损。
3.寻求政府援助:在房屋烂尾之后,购买方可前往市、区政府寻求融资平台协助,解除封锁状态并重新设定抵押权,以便工程得以恢复施工。地方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处置。若开发商资金短缺,政府将督促其尽快筹集资金或引入合作伙伴;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则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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