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祖父母申请孙子女抚养权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才有抚养的义务和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权利。祖父母可以通过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变更抚养权归属或者变更抚养协议后进行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材料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三、判决抚养权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判决抚养权对方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另一方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对其司法拘留。有时候强制执行比较困难,比如对方搞失踪、把孩子藏起来,这种情况可以提起刑事自诉,通过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压力迫使对方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n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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