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房屋出现延迟交付情况时,作为承租方,您有权要求出租方依据先前签订的合约条款,按时履行交房义务。与此同时,您还可寻求合理的补救解决方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若出租方由于意外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履行交房责任且无法恢复正常履行合同时,您有权向其提出索赔,索要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收益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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