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股权回购协议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股权回购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回购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被一方欺骗或强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手段;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法规。
严格意义上讲,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关于公司回购股权(份),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均有涉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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