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财产保全怎么进行?
(一)在财产保全中,财产范围的确定:是诉讼当事人申请的,依据当事人申请确定财产范围;由法院依据职权作出的,由法院决定。
(二)房产产权不清的、没有房产证的一般不给予保全。
房产保全需要手续如下: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有效的担保手续。
二、房产证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证抵押贷款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能力;
(五)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六)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七)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被保全的房产能否办理抵押
被保全的房产不能办理抵押。被保全后的房产抵押,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提供担保后解除保全才能抵押。若是法院判决了,可以和原告协商用房产折价或拍卖后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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