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深圳市税务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设定在人民币5,000元这个数值之上。
个人税款实际支付的数额,是通过将每月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总额,扣除各类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后的余额,再度减去设立在此额度上的5,000元所得到的剩余部分。
这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应纳税所得额。
而对应此应纳税所得额,所需要征收的税款就称为应纳税额。
计算方式是借助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特定的适用税率,再减去已事先预留出来的速算扣除数来确定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全文3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