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大力扶持资源节约型、环保友好型企业发展,为部分企业落实废物回收利用、西部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收杠杆有利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
恩施市位于湖北省西南山区,山清水秀,生态良好,素有湖北后花园之称。随着西部开发的推进,一大批企业落户该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缓解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恩施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地税部门既要用好、用足、用活有关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又要严把减免税关口,加强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税收监管。
恩施市地税局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加强了减免税管理,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减免城市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同时,加强与资源利用主管部门的合作,按照新出台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定期对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企业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定检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与此同时,在去年《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恩施市地税局与环保局、财政局联动征收排污费,杜绝了地方以减免排污费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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